关于《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一些疑问

今天下午,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医保卡终于发到了我们手中。搁在以往,我对医疗保险规定什么的并不感兴趣,但这次由于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并且听说厦门市把大学生列入医保覆盖群体本身在全国也是走在前列的,所以特意找到《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认真拜读了一下。
这一读不打紧,读出了一些疑问:

1.一般来说,参加医疗保险(无论是公益性为主的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保险还是附加的商业保险)都应以自愿为前提。但该办法中既未提及自愿性,也未显示出要求强制参保的意思。但实际操作中,学校默认是要求每个人都参保。当然,大多数人不会舍不得那50块钱,但是对于部分贫困学生,是不是应有额外的补贴呢?毕竟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中也提到“各地要采取措施, 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通过医疗救助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2.第三条提及“本市大学生参保的筹资标准如下:(一)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二)政府对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19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的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安排。”但学校的文件说明是除了自己按每年50元的标准缴费,学校另外给予每人每年59元的补贴,但不知这59元是包含在190的补助之内还是之外?学校是否应该出台一个具体的办法说明呢?

3.第六条提及“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而我们12月份才缴费取卡,这是否意味着本年度7月1日起至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本方法规定报销?

4.还是第六条规定“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平心而论,我们大多数时候在门诊治疗,医疗费用都不会超过1000元,这意味着需要自付65%;而加入医疗保险之前,凭学校的公医证在厦大医院看病,基本需自付30%左右的费用。我在这里并不是抱怨医保报销比例低,相反我觉得这是对大学生的优待,因为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门诊1000元以下都是需要自费的。这里想提出的问题是,参加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公费医疗”是否取消?

Update:
1.据我所知,虽然我们已经拿到了医保卡,但目前卡里没有人民币。
2.原来学校的“公医证”还可以使用,但能使用到何时就未知了。事实上,方案多未必是好事,所以希望改革方案时应该考虑一下现行方案何去何从。
3.学校已给出一些相关的说明文件,学校补贴的59元是在那150元之外的。

AIDS 2009:普遍可及和人权

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10个事实”——

1.艾滋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免疫系统细胞并破坏或消弱其功能。感染造成免疫系统渐进性的衰退,从而破坏人体抵御感染和疾病的能力。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系指最晚期的艾滋病毒感染,出现20多种机会性感染或相关癌症中的任何一种即可确定。

2.艾滋病毒可在以下情况中传播:与感染者进行无保护措施的性交(经阴道或肛门)或口交;输入受染的血液;以及合用受染的针头、针管或其它锐器。艾滋病毒也可在妊娠、分娩和母乳喂养期间由母亲传播给婴儿。

3.全世界有334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其中绝大多数生活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据估计,在2008年新感染该病毒的人数为270万。

4.艾滋病毒/艾滋病是全世界头号传染病杀手,迄今已造成2700多万人死亡。据估计,每年有200万人死于艾滋病毒/艾滋病。

5.抗逆转录病毒联合化疗(ART)可阻止艾滋病毒在人体内繁殖。如果艾滋病毒停止繁殖,就能够延长人体免疫细胞的寿命并保护人体免于感染。

6.2008年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中约有400万艾滋病毒检测阳性者能获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与2007年相比,治疗普及率上升了36%,而且治疗人数在5年期间增加了10倍。尽管已取得这些进展,ART在全球的普及率仍然很低,在估计需要ART的950万人中仅达到42%。

7.根据2008年的数据,有200多万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患儿。这些患儿多数生活在南撒哈拉非洲,由艾滋病毒阳性的母亲在妊娠、分娩或母乳喂养期间将疾病传播给他们。每天估计有1200名儿童新感染艾滋病毒。接受ART的儿童人数从2005年的约7.5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27.6万人。

8.母婴传播几乎完全可避免,但预防干预措施的利用率在多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仍然很低。然而,已取得了进展。在2008年,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中有45%服用了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以预防病毒在母婴间传播,而2004年的比率仅为10%。

9.在2007年,有45万多名艾滋病毒感染者死于结核病。这相当于该年估计的200万艾滋病死亡病例的近四分之一。同时患有艾滋病毒感染和结核病的大多数人居住在南撒哈拉非洲(约占全世界病例数的80%),其中约四分之一在南非。

10.预防艾滋病毒传播的一些关键方法:

  • 禁欲,或者采用安全的性行为,例如使用避孕套;
  • 接受检测并治疗性传播感染,包括艾滋病毒;
  • 避免注射药物,或者在注射时一定要使用新的一次性针头和针管;
  • 确保你可能需要的任何血液或血液制品都经过艾滋病毒检测。

尘肺之痛

新闻背景: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向家坝镇有3个偏僻的村寨,多年来,这里的村民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但最近两年,三个村12名青壮年男子相继去世。生前他们都曾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沟乡石英砂厂打工,都患有一种“怪病”。今年3月这一事件被曝光后,当地为400多位曾在安徽石英砂厂打过工的农民工进行了体检,发现有30多例尘肺病人。随后,政府为病重患者提供了免费治疗,并帮助他们索赔。2009年7月,索赔依然没有实质性进展。

医学资料: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尘肺的主要临床表现有:
1、咳嗽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多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迸展,病人多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晚期病人多合并肺部感染,均可使咳嗽明显加重。咳嗽与季节、气候等有关。
2、咳痰 咳痰主要是呼吸系统对粉尘的不断清除所引起的。一般咳痰量不多,多为灰色稀薄痰。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3、胸痛 尘肺病人常常感觉胸痛,胸痛和尘肺临床表现多无相关或平行关系。部位不一,且常有变化,多为局限性。一般为隐痛,也可胀痛、针刺样痛等。
4、呼吸困难 随肺组织纤维化程度的加重,有效呼吸面积减少,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呼吸困难也逐渐加重。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
5、咯血 较为少见,可由于呼吸道长期慢性炎症引起粘膜血管损伤,痰申带少量血丝;也可能由于大块纤维化病灶的溶解破裂损及血管而使血量增多。
6、其它 除上述呼吸系统症状外,可有程度不同的全身症状。


(pic via,图片位于picasa,可能无法显示)
健康人的肺本来是柔软的粉红色的组织(当然,这是理想状态,事实上在这个污染如此严重的世界里,一直保持粉红也是挺难的),吸入少量的粉尘,人体自有一套免疫清除措施把这些坏东西排出去,但是长时间大量的接触有害粉尘,sorry,你的肺就会从粉粉嫩嫩的红色变成可怕的黑色(吸烟者也是如此,烟雾中的有害粉尘并不少,所以常年吸烟的人的肺也是黑黑的),并且会发生纤维化、形成结节(这两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大小主要有粉尘性质决定)。其实用最朴素的想法也能理解,这么多小粉尘积在一起,慢慢融合,形成石块,塞满肺泡和支气管,肺也就over了。什么咳嗽咳痰、胸痛咯血、呼吸困难,一样也不难想到。事实上,呼吸系统相关疾病基本上也就这么几种常见症状而已。

尘肺的可怕之处在于其进展性。即使脱离了粉尘环境,病情也会一直恶化下去(不排除少数停止进展的可能,但一般不会好转)。所以患了尘肺病,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最后常因肺心病、呼吸衰竭等并发症而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治疗。对于此类疾病,一向是公共卫生关注的重点,这时一、二级预防显得尤为重要。况且,尘肺病是危害我国工人健康的最严重的职业病,尤以煤炭系统(煤工尘肺)为重——常见到煤矿爆炸事件吧,虽然那也够骇人的,但没爆炸的煤矿,不代表它安全哪! 每年尘肺病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同时在国内外还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

在这次事件中,赔偿难的原因一是因为水富农民工在安徽打工没有用工合同、工作记录,更没有入职体检;二是他们打工的企业都是一些小作坊,事发后全部关闭。如此一来,职业史无法确认,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无法进行,根本无法诊断为法定职业病。

悲剧令人扼腕,但也让人警醒,显然:

  • 对各种职业病的宣传工作,CDC应当做的更到位;
  • 对这类不合法的作坊,政府应予严加管理、处置甚至拆除;
  • 打工者/求职人员要有法律意识,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谨慎仔细;同时也要有一定医学常识,知晓如何保护自己,避免患上职业病。